发明专利答复审查意见的时间限制如下:
1.一通答复期限:
发明专利收到第一次审查通知书后,答复期限是4个月,从收到日计算,若加上专利局以15日作为收到日计算,是4个半月时间。
2.二通及以后答复期限:
二通及以后每次答复期限是2个月,从收到日计算。
3.优先审查答复期限:
如果专利申请了优先审查,发明专利的每次答复期限为2个月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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